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牽頭參與起草的公共安 全行業標準《道路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規范》(GA/T 2014-2023),經審查通過正式發布實施。該標準規定了道路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的原則和要求、工作內容、運行保障和績效評價,為交通管理部門開展交通信號配時服務的規范化、標準化、精細化管理起到積極的規范和指導作用,填補了國內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行業標準的空白。
1標準制定背景
近年來,公安部交管局先后發布了多個指導文件,推進道路交通信號配時管理規范化、精細化。2016年5月發布《關于推進城市道路交通信號燈配時智能化和交通標志標線標準化的通知》,要求各地推動建立城市道路交通信號設施管理和維護專業技術力量;2020年10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應用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依托指揮中心、秩序、科技、設施等業務部門建立城市交通信號控制管理專業團隊;2021年6月發布《2021年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十項重點工作任務》,要求36個大城市全部成立交通信號燈控制應用專業團隊,各省(區)至少五分之一的地級市成立專業團隊。
道路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目的是提升交通信號配時工作的規范化、精細化水平,保障道路交通有序、******、暢通。
信號配時管理應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具備交通工程相關專業知識背景,或從事城市交通管理、道路規劃與設計、交通設施運維等相關工作不少于1年。交通管理部門定期開展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績效評價,可委托社會化專業機構開展評價工作。
3.工作內容
主要是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包括:基礎信息臺賬管理、交通信號配時設計、交通信號運行巡查、交通信號保障、交通信號配時公眾意見管理、交通信號運行緊急情況管理等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配置綜合考慮交通信號機聯網率、交叉口地理位置等因素配置交通信號配時專業技術人員、
設備配置。按運維管理的交叉口規模配置相關設備,包括交通調查工具、交通巡查工具、交通分析相關工具軟件等。
評價指標。從工作規范性、工作質量、工作時效性等方面對信號配時工作績效開展評價。其中工作規范性主要考核交叉口基礎信息臺賬建設、信號巡查工作的規范化情況;工作質量主要考核信號配時優化、信號保障工作的成效;工作時效性主要考核信號配時公眾意見管理、緊急情況管理的及時響應程度。
評價方法。采用單項指標評價或多項指標加權綜合評價;根據不同工作內容的特點,開展月度或季度績效評價。交通信號配時設計、信號巡查等工作宜每月開展績效評價;基礎信息臺賬管理、信號保障、信號配時公眾意見管理、緊急情況管理等工作宜每季度開展績效評價。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信號配時運行管理工作,對提升信號配時專業化服務的規范管理,支撐城市交通精細化治理具有重要的意義。